1931年4月20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土地委员扩大会决议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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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0167
事件名称: 1931年4月20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土地委员扩大会决议案》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27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31年4月20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31年4月20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土地委员扩大会决议案》,规定“农民领得的田地即为自己所有,有权转租或变卖、抵押,苏维埃不禁止。”“保证贫农、中农在土地革命中所得的实际利益。”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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