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7日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下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11个事项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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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7317
事件名称: 2002年9月27日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下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11个事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09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2年9月27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9月27日下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11个事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修改〈福建省消防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福州市结核病防治条例〉的决定》;《关于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诏安县梅洲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任免审判人员5人,任命检察人员1人。宋德福讲话。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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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宋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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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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