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20日上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5个事项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7248
事件名称: 1999年3月20日上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5个事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05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9年3月20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9年3月20日上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5个事项:《福建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关于批准〈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福州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的决定》;《关于办理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7件议案的决定》;人事任免34人。任免事项中,免去省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人,任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农村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4人;任命审判人员7人;任免检察人员22人。省委书记陈明义讲话。 会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学习了修改后的《宪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阅读

重要人物

陈明义
相关

相关地名

福建省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