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9日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2个事项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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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7229
事件名称: 1998年1月19日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2个事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04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1月19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8年1月19日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2个事项:《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人事任免56人。任免事项中,免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办公厅、法制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华侨(台胞)委员会主仟(副主任)6人,任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华侨(台胞)委员会、环境委员会主任8人;决定任命省政府秘书长和省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厅、建设委员会、物价委员会、机械工业厅、交通厅、农业厅、水利水电厅、水产厅、林业厅、贸易厅、粮食厅、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文化厅、广播电视厅、卫生厅、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厅、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旅游局、技术监督局、乡镇企业局、侨务办公室主任(厅长、局长)41人;免去检察人员1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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