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五年(1407年)明政府颁布保护清真寺及伊斯兰教的敕谕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5315
事件名称: 永乐五年(1407年)明政府颁布保护清真寺及伊斯兰教的敕谕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40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永乐五年(1407年)
发生地点: 泉州

事件描述

永乐五年(1407年)明政府颁布保护清真寺及伊斯兰教的敕谕,泉州的回族穆斯林逐渐返回城里,定居于艾苏哈卜寺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