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1日至25日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龙岩等7个地市的38个县(市)遭到洪涝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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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4847
事件名称: 1988年9月21日至25日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龙岩等7个地市的38个县(市)遭到洪涝灾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25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9月21日
结束时间: 1988年9月25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8年9月21日至25日,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龙岩等7个地市的38个县(市)遭到洪涝灾,受灾有164.6万多人,被洪水围困15万人,死亡56人,受伤146人,冲倒民房55万间,受害农作物161.3万亩。21日,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对福建救灾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当晚省委、省政府将田副总理的指示,传达到各地、市、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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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田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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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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