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8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省旅游局与香港华闽公司合资在港建立福建旅游有限公司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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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3994
事件名称: 1985年4月8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省旅游局与香港华闽公司合资在港建立福建旅游有限公司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31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4月8日
发生地点: 香港

事件描述

1985年4月8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省旅游局与香港华闽公司合资在港建立福建(香港)旅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香港华闽旅游有限公司)。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福建省志·旅游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是福建省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述旅游资源及旅游发展的专业分志。全志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两大部分,大体上第一、二章为旅游资源部分,其余为旅游发展部分。第一章旅游景区,各片的介绍一般先列旅游中心城市或主要旅游景区所在地的旅游点,然后列出其它地区的旅游点;同一地的旅游点先列自然景观为主的,再列人文景观为主的;同类景观则按其等级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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