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6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该县锦江大队影剧院建筑工程严重事故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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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3315
事件名称: 1984年6月6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该县锦江大队影剧院建筑工程严重事故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14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6月6日
发生地点: 漳浦县

事件描述

1984年6月6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该县锦江大队影剧院建筑工程严重事故。该工程在无标准设计图纸,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下施工,于1984年5月31日下午3时50分,发生台前屋顶木人字架断裂塌落,造成死亡5人、重伤29人,轻伤191人。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原基建指挥何亚主,及参与屋架设计和钢木承包者何进才等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福建省·检察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为清宣统元年(1909年),下限为1992年底。记述了福建省检察事业发展变化的情况,包含刑事检察、查处经济罪案、监所检察、民事行政监察、林业检察、机构与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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