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3月9日至5月31日福建省各级人民检察机关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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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3304
事件名称: 1982年3月9日至5月31日福建省各级人民检察机关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14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2年3月9日
结束时间: 1982年5月31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2年3月9日至5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经济罪犯投案自首从宽处理期限延长一个月的决定》发布后,各级人民检察机关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有1703名违法犯罪分子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退出赃款1404962元,对其中164人决定免予起诉。

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福建省·检察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为清宣统元年(1909年),下限为1992年底。记述了福建省检察事业发展变化的情况,包含刑事检察、查处经济罪案、监所检察、民事行政监察、林业检察、机构与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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