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5日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周宗双调回检察院并对姬志立进行批评教育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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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3293
事件名称: 1980年3月5日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周宗双调回检察院并对姬志立进行批评教育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14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0年3月5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0年3月5日,省院就福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宗双在审查县农械厂工人张振细打伤该厂党支部书记薛宣萱事件时,由于和县委书记姬志立的意见分歧,而被姬免职调离检察院一事,向中共福建省委写了报告,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周宗双调回检察院,并对姬志立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福建省·检察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为清宣统元年(1909年),下限为1992年底。记述了福建省检察事业发展变化的情况,包含刑事检察、查处经济罪案、监所检察、民事行政监察、林业检察、机构与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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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周宗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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