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6月19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呈报《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来,少数干部违法乱纪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况简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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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3264
事件名称: 1963年6月19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呈报《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来,少数干部违法乱纪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况简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13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6月19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63年6月19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呈报《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来,少数干部违法乱纪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况简报》,指出,有个别社队领导违反政策,乱搞集训、游街示众、大会批斗、人身侮辱以及私自拘留人等非法行为。

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福建省·检察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为清宣统元年(1909年),下限为1992年底。记述了福建省检察事业发展变化的情况,包含刑事检察、查处经济罪案、监所检察、民事行政监察、林业检察、机构与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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