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0.6平方公里的厦门保税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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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0529
事件名称: 1993年3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0.6平方公里的厦门保税区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5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3月2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1993年3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0.6平方公里的厦门保税区;设立厦门集美台商投资区,辖集美、后溪两镇,规划面积为78平方公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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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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