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出处: | 《福建省志·华侨志》 |
唯一号: | 130032020220000170 |
事件名称: | 民国37年(1948)10月17日厦门侨务局公布侨委会与教育部制定的“回国升学华侨学生奖学金办法” |
文件路径: |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1/001 |
起始页: | 0340.pdf |
事件类型: | 政治事件 |
起始时间: | 民国37年(1948)10月17日 |
发生地点: | 厦门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