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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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唯一号: 130031020230000023
机构名称: 厦门电厂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060.pdf
地址: 厦门岛外西北隅杏林区
起始时间: 1959年

机构描述

厦门电厂原名杏林电厂,位于厦门岛外西北隅的杏林区,始建于1959年,经过两期扩建,装机容量6.2万千瓦,为福建电网的中型骨干企业。50年代末,厦门市开始发展轻化工业,建设杏林工业区。为此,1958年9月初,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建设杏林发电厂。1959年3月,福建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同意,按2台6000千瓦机组规模设计,采取海水冷却开式循环(施工中改为喷水冷却池)。同年8月,省水利电力厅勘测设计院完成了工程设计。土建施工由厦门市建筑工程公司承担,设备安装由省水利电力厅机电安装工程公司负责。8月21日主厂房动工,12月22日竣工,27日1号机组简易发电。1960年2月7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正式成立厦门杏林电厂。投产开始时,由于1号机组单机运行,加上建设中遗留问题较多,运行技术力量薄弱,当年共发生事故12起,其中6起造成全厂全区停电,而且供电煤耗率高达1221克/千瓦时。为此,全厂围绕安全经济发电,开展了8次安全大检查,使安全生产明显好转。同时为了降低能耗,推广低风量、薄煤层、长火床的燃烧操作经验,开展班组竞赛,1961年发电量1873.76万千瓦时,供电煤耗率下降到715克/千瓦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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