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塔下农场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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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862
机构名称: 建宁塔下农场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191.pdf
地址: 莆田黄石
前置机构: 福建省儿童教养院

机构描述

建宁塔下农场前身是福建省儿童教养院(1955年创办,地点在莆田黄石),1965年迁移至建宁县塔下村,改名为建宁儿童教养院(直属省民政厅管理)。1972年,改儿童教养院为建宁安置农场,归三明地区民事组领导。1982年,省民政厅将农场收回直接管理。 省民政厅接管时,全场职工15人,农工35人,(绝大部分是原儿童教养院收养长大的青少年),耕地88亩,年产粮食12万斤,开垦山地种茶105亩,年产茶叶25担;种果树100株,年产7.3万斤,还饲养一些禽畜。 建宁塔下农场主要任务是收养在社会上流浪的少年儿童。1983年,为教育培养好流浪儿童成为祖国有用人才,农场兴建一座学校楼(名称为福建省建宁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对收养儿童采取以文化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为主,生产劳动为辅的方针。农场收容教育的少年儿童涉及全国252个县。1983~1994年,累计收容流浪少年儿童达1866人(次),通过教育出场回乡就业、升学或走上各行各业工作岗位的达787人,其中占98%的青少年表现良好,贏得了社会各界人士和家长的好评和赞誉。 1994年,全场有管理干部5人,技术人员7人,工人9人,农工10人,少年儿童50人。耕种水田80亩,年产粮食6万多斤,茶园282亩,年产茶叶460担,水果(柑桔和梨)220亩,年产1530担,还养有毛猪、家兔等,年生产总值83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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