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湖头茶场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861
机构名称: 安溪湖头茶场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190.pdf
地址: 安溪县湖头镇五公里外的五阆山腰
起始时间: 1956年5月

机构描述

安溪湖头茶场创建于1956年5月,原名为福建省民政厅安溪民安茶场,场址在安溪县湖头镇五公里外的五阆山腰,海拔200米左右。建场时,按县级单位定编。当地只拨给抛荒的山田200亩。场长宋玉水带领40多名职工,一个分队的民警以及200多名收容人员,在山坡进行基建,并垦荒种茶、造林。 1958年,茶场已发展到一定规模,农、茶、牧、副各业都有所发展。种有水稻、小麦、番薯计200多亩,茶叶、香蕉、菠萝等400多亩,还成立缝纫组、畜牧组、木工组、石灰厂等。收容人员通过思想教育和生产劳动锻炼,转变游惰习气,80%以上已学会了一、二种生产技能,有43人已达到改造标准,评为场员。 1966年,茶场下放给安溪县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安溪县将茶场改为“五七”干校,场内收容人员分散到各公社、大队安置。 1972年,省民事组将茶场收交晋江地区民事组管理,更名为晋江地区安溪湖头茶场,收回分散到各社队的收容人员。 1982年,省民政厅将茶场收回直接管理,改名为“福建省民政厅安溪湖头茶场”。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加强农场领导班子,充实技术人员,加强经营管理,农场各项生产逐年发展。1984年,生产总值达到22万元,比1977年增长一倍,1987年生产总值猛增到87.8万元,盈利30万元。1992年生产总值大幅度下降,年总产值仅27万元,盈利7万元。1993年,为促进农场生产发展,推行承包责任制,三年一定。第一年(1993年)就实现利润18.8万元,超过承包利润基数5万元,比1992年增加11.8万元,1994年实现利润15万元,超承包利润基数1万多元。 全场现有管理人员7人,技术人员3人,工人10人,农工12人。场内设置行政办公室、财务室、果树和残老管理组4个机构。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