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荣军休养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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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853
机构名称: 福建省荣军休养院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106.pdf
前置机构: 福建省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
起始时间: 1953年7月

机构描述

福建省荣军休养院其前身系福建省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省教养院于1953年7月成立,属省残废军人速成中学领导,休养员27人,工作人员22人。1960年2月,教养院改为休养院。1958年,省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根据全国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新乡会议上提出的“休养、生产与安置相结合”的方针,先后办起糖果厂、麻油厂、炼乳厂、粉皮厂、汽水厂、木箱厂等十几个工厂,还开展农副业、畜牧业生产。1964年11月,内务部转发《全国优抚事业单位会议纪要》,纠正“左”的做法,端正办院方向,停办各种工厂。 1966年初,南平、闽侯专区两所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解散,同荣军休养院合并,改称为“福建省荣军复员军人疗养院”。院内设休养区,内科疗养区和传染科疗养区。全院有休养员72人,疗养员77人,工作人员56人。至1971年6月又恢复“福建省荣军休养院”名称。1988年底,在院休养的伤残人员有38人(特、一等伤残军人占94.7%)、职工60人(管理人员10人,医务人员27人,护理人员10人,其它13人)。 1989年,省荣军休养院改名为“福建省荣军康复医院”。除为住院的革命伤残军人服务外,并扩大对社会上伤残人员治疗,开设门诊和简易病床。 1994年,在院疗养的革命伤残军人剩下24人(大部份系特重残)。工作人员24人、医生和护理人员31人。 福建省荣军休养院自1953年建院至1994年止的41年间,累计接收革命伤残军人和复员军人慢性病员322人。此外,还收治社会上截瘫偏瘫康复患者和门诊病员共38557人。 从省荣军学校、革命残废军人速成中学到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康复医院的47年间,先后开支经费计1952万多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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