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旅集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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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797
机构名称: 福建中旅集团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274.pdf
起始时间: 1988年12月

机构描述

福建中旅集团于1988年12月正式成立,由58家企、事业单位组成,是集旅、工、贸等为一体、跨地区的经济联合体。主营旅游和与旅游有关的饭店、商贸、交通等服务业,兼营与主营有关的咨询、人才培训及管理输出,是福建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旅游企业,被中国产业评价中心评为福建省旅游业榜首企业。1993年底,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下属的省中国旅行社、福州华侨大厦、闽江饭店、中旅房地产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联合组建“福建中旅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该集团主体单位包括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厦门、泉州、石狮、漳州、武夷中国旅行社,福州华侨大厦,闽江饭店等8家社店,其中含国家一类旅行社4家、二类旅行社2家,星级饭店8家,侨汇商品公司、免税商品公司等商贸公司11家,旅游汽车公司(队)9个,车辆近300部。下属法人企业60多家,业务涉及房地产、进出口、广告、劳务出口、信托、土建、装修、饭店用品、汽车维修等10多个行业。集团总部设投资发展、企业管理等5个部室。集团各主体单位、直属公司实收资本2.34亿元,固定资产原值2.78亿元,净值2.10亿元。 1992年,接待境内外游客66.32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36.15万人次;组织境外游客1391团26010人,组织国内居民境外游553团14057人,国内游1084团20073人。1993年,营业收人6.56亿元,其中外汇收入4_89亿元;实现税利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达到10770万元,其中创利8297万元。集团直属的15家企业中有4家全年利润超过1000万元。1994年,面对旅游业的激烈竞争,提出丢掉“老(牌)大(社)”包袱,尽快实现“两转”(转变观念和转变机制),充分发挥集团集约化和多元化经营优势,以优补劣,全力以赴抓促销,千方百计抓效益,使旅游、饭店、商贸、旅运等4大主业再创佳绩,实现税利11148万元,比上年增长4.7%,继续保持本省利税大户和旅游业榜首地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旅游志

《福建省志·旅游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是福建省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述旅游资源及旅游发展的专业分志。全志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两大部分,大体上第一、二章为旅游资源部分,其余为旅游发展部分。第一章旅游景区,各片的介绍一般先列旅游中心城市或主要旅游景区所在地的旅游点,然后列出其它地区的旅游点;同一地的旅游点先列自然景观为主的,再列人文景观为主的;同类景观则按其等级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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