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军区公安军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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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615
机构名称: 福州军区公安军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142.pdf
起始时间: 1956年8月

机构描述

1956年8月,以原福建军区公安部队处为基础,组建福州军区公安军领导机关。司令员刘振球,政治委员王直,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处。下辖边防第19、第20、第21、第22、第23、第24团;内卫第40团,内卫第44团(驻江西),福建内卫营,江西内卫营;第6海上巡逻队;福州、厦门、泉州、涵江检查站。全军2.1万余人(福建境内1.7万人)另代管公安军独立护航营。边防团分布于福鼎至漳浦沿海一线担任海防边防任务,由各沿海军分区代管。各内卫团、营在内地担任警卫重要目标、看押犯人及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1957年5月,军区公安军领导机关改建为福建省军区。边防第22、第23团和泉州、涵江检查站撤销。其余所属单位,除在江西者和已拟撤销的福建内卫营外,均转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8月,福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 边防第19团。原属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建制、归福安军分区领导指挥的公安第79团,于1956年1月改为边防第19团。 边防第20、第21团。1953年,华东军区公安部队直属第1团、上海市公安总队第2团先后调归福安(1955年10月转龙溪)、晋江军分区领导指挥。1956年1月依次改为边防第20、第21团。 边防第22、第23团。由闽侯军分区领导指挥的警备第5、第8团,于1956年1月依次改称边防第22、第23团。 边防第24团。步兵第103师第309团于1955年2月由浙江入闽驻守台山列岛,归福安军分区领导指挥。1956年1月改为边防第24团。 内卫第40团。1955年10月,以福建省公安总队总队部(缩编)和2个直属中队、福州市公安中队及步兵第224团2个营机构合编成立。辖4个营。1957年5月缩编为直属6个连的小团。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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