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总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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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614
机构名称: 福建省公安总队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141.pdf
行业类型: 军事机构
起始时间: 1951年8月
结束时间: 1955年10月

机构描述

福建省公安总队系以福建军区直属警备团(福州市警备团)和省公安大队、盐警大队为基础,于1951年8月扩编而成,下属5个大队。担任福州市警备和省级首脑机关及盐场的警卫工作,属省公安厅领导。公安厅副厅长李继成任总队长兼政治委员,全总队2748人。各专区公安大队、中队和各县公安队,仍由各专区、县公安部门领导。 1952年7月1日,全省公安部队经统一整编后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总数为12007人。省公安总队直归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领导,下辖2个直属中队、2个市(福州、厦门)中队、8个专区大队、8个专区直属中队、66个县队和漳州、泉州2个市队,并代管护航、财经、盐警等3个大队。担负警卫党政机关,看押犯人,守护桥梁、仓库、电台等重要目标,和剿匪、边防、对空监视及主要城市的警备等任务。12月,省公安总队划归福建军区指挥领导,华东公安部队司令部只负责业务领导;各专区大队划归各军分区指挥领导,总队只负责公安业务、干部和后勤工作之领导。1955年8月,各军分区代管的公安大队、公安队移交地方政府,并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分分队参加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第40团,总队部缩编为内卫第40团机构。10月,福建省公安总队撤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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