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师提标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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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521
机构名称: 水师提标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074.pdf
起始时间: 康熙元年(1662年)

机构描述

康熙元年(1662)清廷批准在福建专设水师提督,辖兵员一万人。首任提督施琅带兵四千驻海澄县,左、右路总兵官各带兵三千驻同安县。康熙十六年(1677)提督衙门移驻漳州,十九年移驻同安县厦门(今厦门工人文化宫址)。二十五年(1686)起水师员额定制,辖提标中、左、右、前、后5营,节制海坛、福宁、金门、南澳、台湾5镇,共30营26000余人(见附表三)。 水师装备初时俱向民间征调赶缯船、艍船充做战船。康熙二十七年起,定全省额役缯艍船266艘。雍正五年(1727)定大赶缯船兵80名,设排枪42支;中赶缯船兵60名,设排枪30支;小赶缯船兵30名,设排枪25支;大艉船兵35名,设排枪16支;中艍船兵30名,设排枪16支,小艍船兵20名,设排枪10支。雍正十年定每1000名兵设鸟枪500支。自乾隆六十年(1795)起,逐次将缯艍船改造成同安梭船,向快速、小型化发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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