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协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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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505
机构名称: 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协会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171.pdf

机构描述

1997年12月,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这是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和金融法律研究专家、学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人民币3万元。至2005年,协会有单位会员24家,个人会员158人,会员涵盖在福州的省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保险、证券经营机构等。协会下设秘书处,1999年以前挂靠人行省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1999年以来挂靠人行福州中支法律事务办公室。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协会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方面法律事务研讨,维护金融债权;开展金融法制工作经验交流和学术研究,沟通金融法制工作信息,并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法律部门的联系与交往;维护金融法律工作者合法权益;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金融法制工作者素质,增强金融界及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金融法制观念,提高金融法制在福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协会编发内部刊物《金融法制园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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