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银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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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301
机构名称: 厦门市银行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06.pdf
地址: 厦门市昇平路15号
起始时间: 1947年4月15日

机构描述

厦门市银行 民国34年(1945年)间,黄天爵、张述等13人会集社会热心人士,于战时省会永安倡议于厦门重光之日,筹设厦门市银行,藉以调剂地方金融,辅助经济建设。同年10月,厦门市政府派员筹备,10月11日,在中山路365号伪劝业银行旧址成立筹备处。12月1日,奉准以筹备处名义先行营业。民国36年1月经财政部核准注册,同年4月15日正式开业,行址设昇平路15号。全行职员27人。资本总额3000万元。嗣因货币贬值,原有资金难以应付,于4月18日又召开股东常会决定增资为国币10亿元,实收半数,除原有股本3000万元外,再收足增资股款4.7亿元,计为5亿元,其中公股1亿元,商股4亿元。经营业务有:存款、抵押放款、信用放款、汇兑及押汇、票据承兑、贴现、代理收解各种货款、经理或代募公债、公司债券农业债券、仓库业务、保管贵重物品或有价证券、代理市公库收解、与其他银行订立的特约事项。民国37年,全行资产总值国币37.55亿元,存款总额29.04亿元,盈余总额3.48亿元。1949年10月厦门解放后,该行由市人民政府接管。 该行分支机构有鼓浪屿办事处,于民国36年(1947年)4月15日开业,处址设鼓浪屿龙头街63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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