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县银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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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299
机构名称: 建瓯县银行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05.pdf
地址: 建瓯县县城中山路
起始时间: 1942年4月

机构描述

建瓯县银行 民国31年(1942年)4月开始筹备,定股30万元,后因县长易人,遂告流产。民国35年3月,再度筹备,民国36年12月23日正式开业,行址设县城中山路,全行职员共7人。资本定为2000万元,官商合办,股份各占一半。主要经营存放款、汇兑、抵押、贴现等业务,并在南雅、东游、东峰、吉阳4镇设立办事处。 该行成立时,正值法币无限制发行,通货膨胀日趋严重,货币一再贬值,便趁机非法擅自发行“本票票面有二十万元、五十万元、一百万元不等。从民国36年(1947年)12月开始起至民国37年3月止,先后发出“本票”达20亿元,为原资本2000万元的百倍,造成游资充斥,地方金融紊乱,引起各界谴责。建瓯地方检查处以县银行滥发“本票”,违反公司法规提起公诉,并将全案移交刑庭审理,曾经开庭,但因经理徐文漠未到,另行定期传讯,以后未见结果。民国37年8月,县长易人,新县长接任后,即追究此案,限期具报“本票”发行确数,并将徐撤职查办。后经查清,发行数折合金圆券计算,应收回9753.83元,经收回注销9596.01元,尚未收回“本票”157.82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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