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集友银行厦门分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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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250
机构名称: 香港集友银行厦门分行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43.pdf
地址: 厦门中山路
起始时间: 1985年11月8日

机构描述

香港集友银行厦门分行 1985年4月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代表处,处址在新华路35号,首席代表陈德丰,从事联络、洽谈、咨询服务等工作,11月8日复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升为分行,翌年1月8日正式开业,行址迁往中山路,经理王少华。人员27人,其中外籍3人。该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下列外汇业务:外币放款和外币票据贴现;国外和港澳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代理外币、外汇票据的兑换;外币投资业务;外币担保业务;信托、保管箱业务,资信调查和咨询业务;侨资、外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华资、外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外币存款,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外币存款;办理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办理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购买楼宇抵押分期付款;办理租赁业务;代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项保险业务;代办国内居民外币存款业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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