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南银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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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205
机构名称: 福建东南银行
机构简称: 东南银行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28.pdf
地址: 福州南台大岭顶
起始时间: 1928年7月7日

机构描述

福建东南银行,简称“东南银行”,民国17年(1928年)7月7日成立,行址在福州南台大岭顶(今临江路)(附照片)。首任董事长陈可敏、总经理林廉熙。资本额定国币100万元,发行股份250股,每股1000元,实收25万元,为股份有限公司性质。营业种类有定期、活期、储蓄存款;信用、抵押放款;贴现、汇兑、押汇、买卖生金银以及代理他行业务等项。 分支机构有福州城内郎官巷分行、南台下杭路办事处以及建瓯、宁德三都办事处。建瓯和宁德三都两处,对外均用“榕生汇兑庄”招牌。 该行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发行钞票。民国21年(1932年)年关,一度发生挤兑风潮。民国24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后,财政部限令私营钱庄、银行发行的兑换券必须立即收回。随之第二次挤兑风波又起,同年11月14日清晨,市民纷纷持票前往兑现,由于应付不开,南台大岭顶总行及城内郎官巷分行同时贴出通告暂停营业。省政府为安定民心,当天下午立即组织财政厅及省银行派员到该行稽查帐目,时该行主要负责人已逃之夭夭。后省政府下令通辑,并标封其住宅。 东南银行宣告停业后不久,省政府组织整理委员会(简称整委会),商定整理方案。翌年1月19日,省府又派人会同整委会在福州公共体育场监视当众烧毁东南银行钞票,金额达440余万元。同年2月1日,整委会改名为“清理东南行委员会”,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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