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船舶检验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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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181
机构名称: 福建省船舶检验处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363.pdf
起始时间: 1985年7月

机构描述

1985年7月设立,对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福州检验处”和“福建省船舶检验处”两块牌子,下设二所六站,统管福建全省的船舶检验工作及省际的联系和合作。其中,福州、南平、三明、水口检验站负责内河船舶检验。 1993年,设立福建省厦门船舶检验局,9月,经省编委批准,福建省船检处移归福州海上安全监督局,福州、水口、南平河船检验站划入福州海上安全监督局闽江航省船舶检验处既负责协调福建省有关内河船舶检验业务,又担负部分内河船舶检验、船舶设计图纸审核、船厂适检认可等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船舶与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及有关规定,并收集、整理、上报其修改意见和建议;制定全省内河船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刘,布置、检查、总结全省内河船检工作,并向国家海事局上报全省内河船检工作情况和检验数据;拟订具体的贯彻执行内河船舶检验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统一领导和管理全省内河船检工作,研究解决各分支检验机构在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技术业务问题,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审查地方船舶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参加有关重大海损、机损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对全省内河船检人员的考核和业务培训;负责对全省地方内河船舶修造厂的适检认可;负责全省内河船舶的船检登记号授予;接受其他船检机构的委托,做好商定的委托项目的代检;抓好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船舶技术档案,建立船舶报检制度和营运船舶的检验管理、发证以及审批有关技术文件。政监督处。1994年,福建省船舶检验处改称“福建省船舶检验局”。 1999年全国水监体制改革,福州海上安全监督局(含福建省船舶检验局)成建制划归交通部海事系统,福州、水口、南平河船检验站分别下放福州、南平。 2000年,省编委批准成立福建省内河港航监督局(后改称“福建省地方海事局”),内设船舶检验管理处,负责全省内河船检工作的指导及相关业务管理。 2003年4月15日,省编委批准省运输管理局加挂“福建省船舶检验处”牌子,负责全省内河船舶的检验业务,并在各设区市(除厦门外)运输管理机构加挂“福建省xx市船舶检验所”牌子,负责辖区内内河船舶的检验业务。自此,福建省地方船舶检验系统形成完整的体系。7月24日,交通部海事局批复同意福建省船舶检验处为中国海事局授予船检登记号的单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福建省志·交通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1990年至2005年这段时期福建交通发展的主要脉络、重要事件和发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交通规划、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科技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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