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路管理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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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177
机构名称: 福建省公路管理局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358.pdf

机构描述

1990年至1992年12月,省公路局专管全省公路的施工、养护和交通管理业务,以及全省公路各项规费的征收工作。各地市设省公路局xx分局,各县(市)设省公路局xx公路段,为省局的二、三级机构,负责各地市、县(市)的公路养护、管理与公路规费的征收工作。局机关机构设置纪委、政治处、工会、总工室、总会室、监察科、人事科、劳工科、教育科、宣传科、团委、退管办、办公室、计划科、财务科、审计科、征收科、通行费科、工程科、养路科、县乡道路科、科技科、安全办公室、物供科、机电科、公路公安分局共26个工作部门与职能部门。 1992年10月26日,省政府决定:第一,省公路局在9个地市的公路分局下放给地市政府领导和管理。省公路局改名为省公路管理局,负责路网规划、设计审查、审核公路建设和养护计划;组织工程质量监理;对公路法规、专业人才培养、统配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局内成立工程质量监理部,地(市)公路局成立工程质量监理站,实行省、地(市)局双重领导。第二,设立省公路稽征局,负责规费的征收工作,与省公路管理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在地、市、县设立相应的稽征机构,由省公路稽征局直接领导,实行“统一收费,比例分成,分段养护”的体制。第三,为全省公路部门服务的职工疗养院、技工学校、筑路机械厂、沥青油库及物资供应站等单位,仍由省公路管理局直接管理。 1995年,撤销公路公安分局,成立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2005年12月,根据省交通厅批复,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保留原有纪委、政治处、工会、总工室、总会室5个工作部门,原职级(副处级)不变,保留路政管理局及其内设机构(综合科、路政管理科、路政监察科),将局机关原内设20个科级部门进行撤并,整合为13个职能部门:办公室、体改法规科、人事科、退管办、监察审计科、计划科、财务科、工程管理科、养护管理科(公路交通战备办公室)、养路费征收科、通行费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安全保卫科。主要职能:负责制定路网规划设计、审计审查、审核公路建设和养护计划;组织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对公路法规、专业人才培养、统配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省公路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稽查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福建省志·交通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1990年至2005年这段时期福建交通发展的主要脉络、重要事件和发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交通规划、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科技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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