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煤气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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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140
机构名称: 福州市煤气厂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172.pdf
地址: 福州市鼓山镇鳝溪村
起始时间: 1991年5月21日

机构描述

福州市煤气厂位于福州市鼓山镇鳝溪村。是“七五”期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1987年12月25日正式动工,1991年5月21日试投产供气一次成功。至同年底,已产煤气1137.3万立方米和焦炭16308吨,鼓楼、台江、郊区洪山乡等51片住宅小区4.23万个居民用户用上管道煤气。该工程投资3.72亿元,占地面积50.18公顷,由气源厂、铁路专用线、输配管网、庭院户内管等生产系统和后勤生活设施组成。关键设备引进德国3×18门考伯斯直立碳化炉,以及5万立方米和10万立方米干式储气柜等。设计日供气能力为30万标立方米。气源厂由冶金部鞍山焦炭耐火材料设计院设计,冶金部第一冶金建设机电公司负责设备安装,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输配管网施工,福建省第二、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及福州市政工程公司、长乐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负责土建施工。 福州市煤气厂采用煤制气的生产工艺,因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在扩初设计时,确定成本为0.24元/标立方米,而投产后实际成本近2元/标立方米,造成巨额亏损,企业难以为继;在设计工艺等方面无法达到最先进水平,因而造成投资3.72亿元而不能发挥应有效益。 1994年,福州市煤气厂采用液化石油气混空气技术,取代煤制气,改进燃气质量,降低制气成本。同年10月,邀请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专家到现场进行技术论证和工程设计,12月经市政府批准,投资2227.37万元,在煤气厂原址划出1公顷土地动工兴建。1995年10月,建成由罐区、混合器、压缩机、热水炉、装卸台等组成的成套混气设施,并对市区28座管网控制阀门以及7.4万用户的灶具进行改换。1997年7月该技改工程竣工,供气热值为10800大卡/标立方米,为煤制气的3.09倍。至1997年底,全市已有居民用户11万余户和公用服务、工业用户200多家。与原煤制气厂相比,每年减亏3000多万元,新增用户2万多户,创造了同行业先进水平。该厂气源改造的成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经验,其《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中小城市管道燃气发展新途径》论文,在广州召开的国际燃气学术会议交流时,引起广泛反响。天津、济南、杭州等38个城市先后到该厂考察学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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