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博物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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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118
机构名称: 厦门华侨博物院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327.pdf
起始时间: 1956年

机构描述

厦门华侨博物院是陈嘉庚于1956年倡办的。1956年9月陈嘉庚带头捐款10万元,王源兴捐款5万元,黄钦书、陈爱礼、尤扬祖、颜西岳、张楚琨等也踊跃捐款,总共捐款370500元。同年9月主楼破土动工,1958年底竣工,1959年5月14日正式揭幕。主楼4000平方米,展厅面积2400平方米。该院设行政委员会,陈嘉庚兼主任,聘请肖枫、张楚琨、颜西岳为副主任,陈永定任秘书。1965年9月至1978年8月,该院被迫闭馆。1978年7月接国务院侨办指示筹备恢复开放。1981年2月重新开放。1986年5月,罗温清、陈永定、张基良任副院长。1987年11月,丁秋来任副院长。1989年任命陈毅明为副院长。 1984年7月厦门市编制委员会核定该院编制10名,1988年11月重新核定华侨博物院编制30名,设二部二室:华侨华人问题研究室、陈列部、联络部、办公室。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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