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侨团体联合办事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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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107
机构名称: 福建省华侨团体联合办事处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318.pdf

机构描述

民国31年(1942)1月7日,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开始策动组织全省性的华侨团体。同年7月1日开始正式筹备,7月4日召开筹备会议,聘请陈联芬(省党部委员)、郑杰民(社会处处长)、郑源琛(侨务处处长)、丘汉平(省政府委员)、谢南光(省政府秘书处第二科科长)为筹备委员,由陈联芬任筹备主任,内设秘书及文书、组织、交际、事务等组。7月20、21两日召开各县市侨团代表联席会议,出席代表30人。会议讨论通过《福建省华侨团体联合办事处章程》。章程规定:“以加强省内华侨团体联系,沟通海内外侨情,倡办公益事业”为宗旨。22日正式成立福建省华侨团体联合办事处,选举陈联芬、丘汉平、黄哲真、陈济民、江秀清为常务理事,胡梦洲、马慎吾、郑振经为常务监事,辛宗鑫等20人为理事,王子文等11人为候补理事;郑时烘等4人为监事,吴子标等3人为候补监事。办事处设在永安大同路文庙内。(①《福建华侨档案史料》(上),第55—62页。)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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