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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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105
机构名称: 福建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315.pdf
起始时间: 1982年10月21日

机构描述

1982年10月21日成立。组长由副省长黄长溪担任,副组长许良枫(省侨办副主任)、丘建平(省建委副主任)。成员有:郑友闻(省城建局副局长),李作臻(福州军区后勤部营房部部长)、庄南芳(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申保成(省高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隆昌(省侨办秘书处副处长)。 1985年10月,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部分成员作了调整。调整后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黄长溪(副省长),副组长庄南芳(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侯昭雄(省侨办主任)、张健民(省财政厅副厅长)、范文瑞(省建委副主任)、刘彬(31军政治部副主任)。成员有陈维德(省计委副主任)、蒿云芳(省纪委常委)、廖彩玲(省侨办副主任)、洪光裕(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省侨办,办公室主任陈大璋(侨政处处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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