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紧急救侨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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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100
机构名称: 福建省紧急救侨委员会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312.pdf

机构描述

福建省政府为救济太平洋战事发生后回省侨民及侨眷、侨生、侨团起见,于民国31年(1942)6月10日设立福建省紧急救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政府主席刘建绪兼任,常务委员7人在省政府委员中指定。该会设秘书室、紧急救济组、生产事业组。同年7月4日,省紧急救侨会颁发各县分会组织规程,在侨属众多县份设立分会。在龙岩、上杭、长汀、平和、晋江、海澄和广东省梅县等地设站,办理归侨接待事宜。同年10月5日,省紧急救侨委员会为辅助归侨谋业起见,设立福建省归侨职业介绍委员会。(③《福建华侨档案史料》(上),第31—34页。)民国32年(1943)4月15日省紧急救侨委员会撤销,其业务并入省赈救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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