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侨务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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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唯一号: 130031020220000099
机构名称: 福建侨务处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312.pdf

机构描述

民国30年(1941)10月,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为了加强福建侨务工作,在永安设福建侨务处,抗战胜利后迁至福州。其职掌除与各侨务局相同者外,尚办理:1.关于侨民子弟归国就学之指导事项;2.关于侨民归国兴办实业之指导事项;3.关于归国华侨团体之指导事项;4.指导该省区内各口岸侨务局应行办理事项。福建侨务处设处长1人,秘书1人,设3个科。民国30年10月至民国36年9月由闽侯郑源深担任处长,民国36年9月以后由福州李恰星继任。据1942年统计,该处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处长1人,秘书1人,科长3人,科员5人,办事员3人,书记1人,工友4人。(②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宗号廿二(2)卷号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华侨志

《福建省志·华侨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的内容是以福建省籍华侨的活动和本省的侨务工作为主,兼及外省籍的华侨、归侨在本省的活动。已经参加和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虽不在本志撰写范围内,但由于许多外籍华人,原来是保持中国国籍或双重国籍的华侨,在记述这些人的活动时,难以把他们一生的活动,按入籍时间前后截然分开;同时不少外籍华人在国内仍有直系亲属、亲朋好友,有祖祠祖屋和祖宗坟墓,他们与出生地或祖籍地仍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在本志书的某些章节,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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