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忠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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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唯一号: 130030020230006262
人物姓名: 郑忠华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22/001
起始页: 0413.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出生年: 1981
卒年: 2004
籍贯: 长乐市

传略

郑忠华(1981.6—2004.7),福建省长乐市人,1999年12月入伍,2001年11月加人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将乐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一班班长。曾立三等功1次,受到部队各级嘉奖3次,并被评为优秀士兵。2004年7月7日,在抗洪抢险战斗中,为抢救遇险群众,英勇牺牲。 7月7日,将乐县连日大雨,山洪暴发,万安镇寺许村的6名群众被困在溪水中一小块沙洲上,随时可能被暴涨的洪水冲走。将乐县公安消防大队直属中队派出5名官兵火速赶赴现场救援。郑忠华主动请缨,与县水电局职工范启金一起驾冲锋舟渡河救人。当乘载被困群众的冲锋舟返程到河中间时,发动机突然熄火,冲锋舟失去控制,急速往下漂去。在情况万分危急的时刻,郑忠华及时稳定群众情绪,后见距离百米处有一落差10多米的水坝弯道口,郑忠华以竹篙作支撑,大家用力划船,在距河岸数米处时,郑忠华奋力用竹篙钩住岸边小树干,沉着指挥,帮助6名被困群众一一跳船,上岸脱险。此时,洪峰再次袭来,郑忠华和范启金被洪水卷入坝下。在水坝下游2000米处,范启金被救起,郑忠华壮烈牺牲。2004年7月27日,公安部追认郑忠华为革命烈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联合追授郑忠华“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省委追授郑忠华为“优秀共产党员”;11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追授郑忠华“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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