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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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唯一号: 130030020220001072
人物姓名: 李贽
人物异名: 号:卓吾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256.pdf
性别:
时代:
出生年: 1527年
卒年: 1602年
籍贯: 泉州晋江

传略

李贽(1527-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学家,号卓吾,泉州晋江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举,官至云南姚安知府。万历十三年移居麻城,完成代表其一生主要思想的大部分著作。万历三十年(1602年)被当朝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自刎于狱中,时年76岁。李贽的作品主要有《焚书》6卷、《续焚书》5卷、《藏书》68卷、《续藏书》27卷。前两部是李贽的理论著作,是他的代表作。哲学上属王阳明心学一派,师事泰州学派大师王襞,公然以异端自居,批判儒家道德和封建传统,肯定人的正常欲望的合理性。文学上反对复古,主张创作要崇尚自然,并提倡戏曲、小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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