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厦门市(特区)市郊内海轮驳船、木帆船运输费率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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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30005248
图表名称: 1984年厦门市(特区)市郊内海轮驳船、木帆船运输费率表
起始页: 0613.pdf
结束页: 0613.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512.5
关键词: 厦门市 短途运输 木帆船运输

附注

单位:元/吨 注:1.市郊水上短途运输起码里程为5公里,超出5公里按列表计费里程计算。跨区按省订运价计算,放空加收30%。 2.从市区至郊区的浅水滩临时停靠点,可加收0.40元的待潮费。 3.厦门水仙码头至鼓浪屿黄家渡码头,1吨以下的零星运输,可按表列规定费率加收50%。 4.厦鼓线承运搬家的家具及一些不能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载重1吨的小船按包船计费,每次作为4小时收费6元。 5.长途到港从原船改航直达市郊各小港的码头;短途运输费运量基价减半,周转量基价按实际计算。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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