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厦门市分类电价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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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30004809
图表名称: 1998年厦门市分类电价表
起始页: 0014.pdf
结束页: 0014.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426.61
关键词: 福建省 电力 电价

附注

注:1.峰谷电费在按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的基础上,对商业用电、一般大工业、非工业和普通工业,非居民照明、趸售用电高峰时段另加0.10元/千瓦时。 2.表中化肥农药生产用电价格,适用于省定额电量部分,超定额电量按一般大工业用电价格执 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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