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宁德市各趸售供区(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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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30003872
图表名称: 2005年宁德市各趸售供区(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起始页: 0106.pdf
结束页: 0106.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726
关键词: 福建省 电价 宁德市

附注

说明:1.所列各类电价均为到户电价(含未网改部分)。 2. 除农业、化肥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3.表中大工业用电价格除按表列电度电价缴费外,均应另缴基本电费,基本电费计费标准为:按最大需量计费的为每月每千瓦24元,按变压器容量计费的为每月每千伏安16元。 4.屏南、霞浦、柘荣、周宁、寿宁种植业生产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05元执行。福安、福鼎、古田种植业生产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0元执行。 5. 福安、福鼎、霞浦部队用电按每千瓦时0.50元执行,古田部队用电按每千瓦时0.42元执行。 6. 福鼎、福安铸造工业用电按0.46元执行。 7. 周宁、屏南、寿宁丰水期结晶硅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分别为0.305元、0.30元、0.26元; 冶炼用电每千瓦时分别为0.375元、0.35元、0.36元。 8. 古田库区移民优惠用电为每千瓦时0.35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从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物价管理的历史,内容有:价格调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调查与监审、价格服务与信息化建设、价格研究与学术活动、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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