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份福建省三种工人劳动保险一览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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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劳动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20001708
图表名称: 若干年份福建省三种工人劳动保险一览表
起始页: 0167.pdf
结束页: 0168.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840.61
关键词: 劳动保险 工人 福建

内容

项 目 亦工亦农工 劳动合同制工 临时工 疾 病 待 遇 医疗费 同固定工 同固定工 同固定工 医疗期 3个月 3个月至医疗终结 1.5〜3个月 病假工资 本人工资60% 同固定工 本人工资50% 超医疗期辞退 60~100元 本人工资3~6个月 本人工资1个月 工 伤 待 遇 医疗期 同固定工 同固定工 同固定工 医疗期间工资 丧失劳动能力 全残一次发给家属补助费200~〜300元,按月发 给本人生活补助费8元;部分残一次发给补助费 200~400元 同固定工 同固定工 生育 待遇 产假 无 同固定工 无 工资 退 休 待 遇 养老保险 缴纳标准 无 单位按工资总额17%,工人按标准工资3%缴纳。1989年1月后单位 改按固定职工缴费率缴纳。1990年工人改按工资总额2%缴纳 同劳动合同制工 退休费 无 按缴费年限和本人工资计发 按缴费年限和金额计发 死 亡 待 遇 非 因 工 丧葬费 100~120元 200元。1988年调整为400元。1990年调整为 900元 400元 抚恤费 150~200元 600元 600元 救济费 无 本人工资6~12个月 本人工资6~12个月 因 工 丧葬费 120~150元 同固定工 500元 抚恤费 250~500元 死者工资25%~50% 制订单位 省重工业厅、省劳动局 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 制订时间 1966.10 1986.9 1990.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劳动志

《福建省志·劳动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这部志书沿着福建劳动事业发展的轨迹,着重反映福建省近代工业诞生以来劳动工作从起步到发展,从落后到辉煌的全部过程。同时展现旧中国在反动阶级统治下,低下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以及劳动者所受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重点记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福建省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管理体制逐步发展、完善并形成体系的过程;表现通过改革,国民经济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正在出现。本书如实记载福建省劳动工作在各个时期的经验和教训。“以史为镜,可知兴替”,这部记述福建省劳动工作历史全貌的专业分志,对于研究福建劳动工作历史,探索规律,借古鉴今,继往开来将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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