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7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规划
分类号: D927.65
页数: 16
页码: 122-13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在“十五”计划期间,对人才发展的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包括人才总量的增长和人才结构的优化。主要任务包括实施人才资源开发工程,包括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引进工程。人才培养工程包括“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博士后工程”、“高新技术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程”以及“继续教育工程”。人才引进工程则着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提供优惠政策。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才发展 “十五”计划

内容

一、福建省人才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2000年下半年,省人事厅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启动《福建省人才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编制。11月中下旬,着手研究编制《福建省人才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总体思路,组织有关人员围绕人才发展“十五”计划的编制工作,赴广东、湖北、江苏等省开展调研。2001年1月,完成《福建省人才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当月召开的全省人事工作会议讨论。随后,又采取书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各设区市人事局和省委组织部、计委、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外经贸厅、农业厅、信息产业厅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部分委员、省社科界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4月5日,《福建省人才发展“十五”计划纲要(送审稿)》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省长习近平,副省长张家坤、黄小晶对《纲要(送审稿)》作了批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由省计委牵头召开专题论证会,对《纲要》作进一步论证。9月12日,省人事厅正式印发《福建省人才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一)发展目标
  1.人才总量
  到2005年,全省人才总量200万人,年平均增长5.4%。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量130万人,年平均增长5.4%。每万人口拥有人才量为570万人,年平均增长4.8%。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人才资源量1200人,年平均增长5.5%。每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学历的达到2000人,占20%。
  2.人才结构
  到2005年,高、中级人员达40万人以上,年平均增长7.2%。其中,高级人员7万人,年平均增长10.2%;中级人员33万人,年平均增长6.7%。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数1.05万人,年平均增长10%。人才专业结构主要以轻纺、仪器、冶金、机械、电子、石化、通信、生物、医药、海洋、环保、建筑、交通、材料、金融、管理、外贸、旅游、法律等专业为主体。人才队伍年龄结构明显改善,45岁及以下人员占90%以上。适应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人才在三次产业中的分布结构相应调整:第一产业人才队伍在稳定中求发展,第二产业在发展中优化素质,第三产业在加速发展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加快增长。人才继续向电子信息、机械、石油化工三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集中。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人才资源开发工程
  (1)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争取培养5名左右能达到世界高新科技前沿水平的一流科学家、工程师,培养30~5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800~1000名年龄在45岁以下,在各个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做好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的人才选拔工作。
  实施“博士后工程”。完善博士后制度配套政策,探索建立政府、单位、社会共同投资,多方参与的新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园区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增设博士后流动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0家。在完成国家下达招收任务的同时,扩大省财政拨款招收博士后规模,每年省财政拨款再招收30名左右,5年内共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00名。
  实施“高新技术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制定高校技术人才培养计划,以科技进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教育培训资源,重点培养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医药、新能源、环保及海洋开发等高新技术人才,培养一批急需的信息、农业、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高层次人才,一批熟悉和精通经济管理、外经知识和世贸规则的外向型专家群体,加强对律师、会计师、仲裁人员等中介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
  实施“继续教育工程”。“十五”期间,每年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面不少于80%。到200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面达到90%以上。
  (2)人才引进工程
  着力引进一批能跻身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尖端高新技术的专门人才,一批自带资金来闽创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一批熟练掌握实用技术的技能型人才,一批高素质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营销专才和精通现代管理的管理人才,以及懂外语、懂法律、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吸引福建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省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本科以上毕业生来闽工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启动经费、职称评聘、工资津贴、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安家补助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
  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加大吸引和使用海外留学人才的工作力度,着力引进一批能够带动一个产业、一个学科发展的顶尖留学人才,一批掌握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留学人才来闽创业或以适当方式为闽服务。注意引进熟悉世贸知识并熟练运用世贸规划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到经济管理部门和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任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留学人才回国任职、工资津贴、科研经费以及住房、保险、探亲、亲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各项政策规定。
  把招贤引智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项目为载体,引进海外高新技术成果、资金和智力。建立留学人才信息库和成果项目库,组建留学人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快福建、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点建设,上规模、上水平。设立留学人员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担保公司,举办留学人员创业竞赛,加快建立留学人才社会服务、知识产权认证和技术商品化服务体系,吸引留学人员来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研成果。
  围绕福建经济结构调整、加入世贸组织、建设“数字福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行业、新兴产业和重点工程建设,开拓国际人才市场。建立海外华侨华人人才信息库,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华侨华人的人才智力,为海外华侨回国及海外华人、外国专家来闽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加强与台、港、澳及国际人才智力交流,推广引智成果,发展科技,促进人才合作。跟踪台湾高新技术企业对大陆经贸投资动向,着力引进台湾高科技人才智力。
  (3)人才服务工程
  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要求,大力推进福建人才大市场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发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龙头示范作用,重点培育毕业生就业市场、海外人才市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乡镇企业和农村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访问团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快网上人才市场建设,推进人才市场由集市型向信息型转变。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信息网为纽带,逐步实现全省、全国联网。实施《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化建设。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逐步开放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推进和发展人事代理,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健全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加强人才市场执法队伍和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加强人才测评,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人才测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进福建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研制开发具有福建省特色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软件”,建立“福建人事人才网”,利用人事信息远程通信网和内部局域网,逐步实现全省人事人才信息联网、办公自动化和网络化。逐步建成各类人员和人事政策法规、人事宏观管理等专门数据库,推行“电子政务”,推进“政务公开”。
  2.抓好三支队伍建设
  (1)专业技术队伍
  到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要从45.5%提高到60%;改善年龄结构,45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从37.5%提高到50%;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使高、中、初级结构比例由1:5.6:14.9逐步向1:3:6的合理比例靠近。以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鼓励流动和兼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企业、农村、重点行业、新兴产业、高科技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第三产业流动,逐步实现地区、行业、产业人才的合理布局。深化职称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职称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执业资格制度,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准入控制,推进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
  (2)公务员队伍
  实施《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纲要》,加强基地网络建设,建立公务员培训体系。5年内完成45岁以下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工作。创新公务员培训的手段和方式,完善培训证书制度。开展公务员学历教育,到2005年,各级政府45岁以下公务员均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达到95%,市级达到80%,县乡达到60%以上。
  (3)企业管理队伍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全套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聘用、培训、考核、评价制度。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培养、引进力度,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建立、完善经营管理人才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加快培养、造就能驾驭现代科技、熟悉市场经济和世贸规划、适应国际竞争的科技型企业家和高素质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3.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1)优化闽东南人才队伍
  发挥闽东南地区科技、经济整体实力和市场机制的优势,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海洋经济、“三高”农业及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发挥福州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优势,把福州建成人才聚集中心。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发挥区位优势,把厦门经济特区建设成为闽南“金三角”人才特区。发挥福州、厦门的人才辐射功能,构建闽东南沿海人才开发带。闽东南地区人才总量由“九五”期末的110.1万人增长到“十五”期末的140万人。
  (2)稳定山区人才队伍
  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壮大乡镇企业人才、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农业综合开发人才、小城镇建设人才和乡土实用人才队伍。山区人才总量从“九五”期末的43.5万人增加至“十五”期末的60万人。
  (3)加强山海人才协作
  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采取政府调控和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办法,实施“产学研一条龙”“农科教相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等方式,拓展沿海与山区之间的协作领域,使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使用有机结合,促进山海人才协作联动发展。组织开展山海人才交流协作、教育协作和劳务协作,鼓励和吸引沿海地区干部、科技教育人才到山区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智力扶贫,促进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使山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4)调整优化产业人才结构
  稳定发展第一产业人才队伍.加大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使农业发展走科技兴农、人才兴农的新路子。第一产业人才队伍由2000年末的9.8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3万人。优化第二产业人才队伍结构,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程中,制造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同产业、行业本身的人才结构调整改善互动发展,提高第二产业人才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第二产业人才队伍由2000年末的32.7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44万人。发展具有现代产业性质的新兴第三产业人才队伍,培养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紧缺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重点发展金融、保险、旅游、信息、会计、咨询和法律服务、城市服务等领域和行业人才。第三产业人才队伍由2000年末的111.1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43万人。
  二、福建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一)编制
  2004年4月,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人事厅将省“十一五”人才规划名称及编制工作方案报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省人事厅与省委组织部、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共同抽调人员,联合组成课题组,开展“福建省‘十一五’期间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基本思路研究”。5月下旬,课题组先后赴上海、浙江以及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进行实地考察。省人事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部署开展信息、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及部分县域产业集群人才状况调查,为“十一五”人才规划的研究编制奠定数据基础。11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正式将人才发展规划列入全省34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并明确由省人事厅牵头组织编制。
  2004年11月,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发改委转发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开展“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福建省“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和组织领导。12月10日,省委组织部、人事厅下文成立福建省“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厅、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办、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统计局、工商局12个部门的有关领导组成,组长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厅长陆志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2005年2月,成立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研究编写小组。编写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的有关人员组成。编写小组负责规划的编写、总纂和修改等工作,并部署开展10个专题研究。由省委组织部和人事厅牵头,宣传部、统战部、教育厅、科技厅、劳动保障厅、农办、农业厅、林业厅、经贸委、国资委、统计局、海洋渔业局、省侨办、工商局、社科联、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哲学和社会科学人才、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海外华人华侨人才及留学回国人才、教育、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等专题研究。同时建立福建省“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制度,成立联络员工作小组。
  2005年3月15日,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联合下文成立福建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专家组。专家组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和省有关部门领导共17人组成,负责规划起草过程中的咨询和论证工作,组长由省社科院院长严正担任。5月,编写小组完成规划初稿编写任务。随后,省人事厅多次召集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员进行讨论,并向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和省发改委报送《福建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和发改委对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同时,省人事厅还以书面征求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农业厅、工商局、农办、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政协教育卫生体育委员会和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的意见。11月30日,福建省“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12位专家对《福建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2006—2010)》进行论证。12月29日,福建省“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规划,上报省发改委。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紧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创新型省份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建设等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树立科学人才观,切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大力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优化结构、改善环境为主线,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为基拙,加大人才投入为支撑,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形成人才、项目、技术、资本对接机制。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原则要求
  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把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与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九大支撑体系和八项举措相结合,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相结合,突出科技前沿,突出基础研究和基层人才工作,改革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和储备。
  ——坚持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牙为重点,推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大力培养和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关键作用,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坚持扩大人才总量与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相结合,加大人才培养和结构调整力度,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布局。
  ——坚持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统筹各类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以中高级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和各领域高级专家为重点,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产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省内培养和国内外引进相结合,大力开发利用国内围际两种人才资源,把人才资源开发的着力点放在省内,同时积极引进省外和海外人才智力资源。坚持改革创新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破束缚人才成长、阻碍人才流动、妨碍人才创新活力发挥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要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造就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人才资源开发进展明显,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逐步优化,人才的学科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逐步改善;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思著加强,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业集群急需的人才基本得到满足;人才在区域、城乡、产业和不同所有制间分布逐步趋向合理;人才政策比较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形成有利于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和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到2010年,全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412005年末的214万人增加到28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由2005年末的143万人增加到190万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由2005年末的8.3万人增加到12.5万人,高、中、初级结构比例由1:4.6:8.4改善为1:4.2:7.4;一、二、三次产业人才分布比重调整为4.5%、25.0%、60.5%,信息、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人才加快増长;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05年末的8.5年提高到9年;从事研究和实验开发活动的科学家与了程师全时人员达到3.6万人/年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23万人,其中高级工20万人,技师、高级技师3万人;新增农村实用人才50万人。
  “十一五”期间,在人才事业发展中统筹女性人才资源的建设和发展,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使用、配置和管理,女性人才比重增加,新增数十万女性人才,促进大批女性拔尖人才和专门人才成长。
  三、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
  2002年8月,省人事厅制定《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2001—2005)》。
  (一)培训目标与任务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
  教育和引导公务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2.开展公务员各类培训
  初任培训 全面实施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初任培训的内容突出适应性,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政府行政机关工作要求,提高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任职培训 新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命后半年内接受任职培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培训的可延期半年参加培训。任职培训根据所任层次进行,重点提高新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以及组织、决策、协调和依法行政能力,使其适应新的领导职位要求。
  更新知识培训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确定两至三门课程·作为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突出前瞻性和适用性,重点培训现代行政管理、现代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与中国行政改革等,抓好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公务员公务活动常用英语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 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要求,规范专门业务培训内容,重点抓好窗口行业的培训。结合本系统、本专业的特点,至少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使公务员精通与工作领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3.开展依法行政培训
  2002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各级公务员中普遍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培训内容包括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全省每年组织—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4.开展中青年公务员教育培训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职位公务员发展阶梯和目标,培养一批精通现代管理知识和具有专业化知识,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公务员。有计划地选派政府机关中有培养前途、年龄40岁以下、素质优良、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到福建行政学院参加脱产学习培训,使之成为能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的后备人才。
  5.开展分流人员培训
  针对全省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要求,组织分流人员进行以定向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培训,充实到各行各业。
  6.开展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
  “十五”期间,为西部省、区培训300名副处级以上骨干公务员,加强东西部公务员培训工作和人才的合作交流。
  7.开展公务员学历教育
  根据全省公务员队伍文化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的现状,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有计划地指导和鼓励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到2005年,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45岁以下公务员基本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力争达到95%,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0%,县乡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60%以上。鼓励在职公务员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历,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管理人才。
  8.组织出国(境)培训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结合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学习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先进管理经验,重点学习国外政府公共管理、公务员管理制度及法规、公务员培训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内容。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争取与发达国家建立培训合作关系。确定培训基地,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公务员出国(境)培训。
  (二)培训摇施
  1.公务员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省人事厅负责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各设区市的政府人事部门是本地区公务员培训的主管部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抓好规划制定、政策研究、督促检查、质量评估、工作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2.建立公务员培训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的考试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坚持先培训班上岗。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把培训的经历、学习表现和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职务晋升必备条件之一。
  3.保证培训质量
  坚持分类培训的原则,针对不同职位、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能力标准,制定不同的培训目标、内容;根据行业系统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和实施,逐步形成需要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建立国家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在每年12月,将本年度培训情况、下年度培训计划一并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完善公务员培训质量效益评估制度,确立科学、合理的评化体系。建立培训信息管理网络,及时把握培训信息,加强对培训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研究,提高培训的预测、规划和决策水平,实现培训教育管理现代化。加强培训教材建设,建立统一、规范、配套的教材体系。“十五”期间组织编写一套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具有福建特色的公务员培训系列教材,适应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发展需要。
  4.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福建行政学院是全省培训公务员的重要基地,要充分发挥对各地行政学院(分院)的示范和教学指导作用。各级行政学院(分院)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原则,确定和完善主体班次设置和教学计划,做到以培训为主,教学、科研、咨询与位一体,逐步形成具有福建特色、适应公务员培训需要的培训教学体系。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加大开拓创新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广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发展信息技术为基础的远程教育,推进公务员培训基地的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加强对培训基地的业务指导,根据培训需要,逐步调整公务员培训基地的布局和规模,建立政学院(分院)为主,其他施教机构为补充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体系。
  实行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定制度,有计划地对现有干部院校、培训中心和有条件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的普通高等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5.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教师进修培训制度,增加投入,为教师的学习培训、学术交流和开展教研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加强教师的实践锻炼,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教师到行政机关挂职锻炼,熟悉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运行程序,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公务员培训基地实际和公务员培训的特点,适当扩大兼职教师的比例,加强兼职教师的动态管理,有计划地选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组织有关部门及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设立全省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师资资源共享。加强培训管理者的培训,培养一批能胜任现代培训要求的培训管理骨干。“十五”期间,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教育基础理论、国家公务员培训实务和现代培训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加强研究公务员培训规律、原则、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管理者的组织管理能力。
  6.保证公务员培训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对重要培训项目给予重点保证。对培训经费必须编制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五”规划纲要
  2001年,省人事厅编制《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五”规划纲要(2001—2005年)》。
  (一)主要目标
  1.推进继续教育法制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健全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督导制度、执法责任制、证书登记制度、统计制度、奖惩制度、评估制度、继续教育与使用挂钩制度。
  2.加大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全省以40岁以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30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骨干作为继续教育的重点对象,根据不同层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特点,结合跨世纪人才培养规划,开展以博士后工作站、高级研修示范班为主要形式的高层次继续教育活动,培育造就一大批追踪现代科技前沿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加紧培养急需的紧缺人才,特别是生物工程、海洋工程、新材料技术、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和环保等紧缺专业人才。
  3.扩大继续教育的受益面
  围绕“新理论、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新方法”,开展形式多样又行之有效的继续教育活动。继续推广“读书研讨”“读书考试”和刊授等方法,加大对各类知识的更新力度。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WTO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必修课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基本技能,提高继续教育的科技效益、人才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向全省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课程,解决山区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问题,构建终身教育的环境和条件。“十五”期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面不少于80%。到200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面达到90%以上。
  4.开展高、中级继续教育研修示范活动
  “十五”期间,组织举办150期高级研修班,强化示范和福射作用。
  5.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期间,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继续教育的工作,保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6.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组织实施国内外合作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国内外继续教育机构、团体的联系,探索利用国内外继续教育资源培养急需人才的路子。参与继续教育的国内、国际交流,及时了解国内外继续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拓展渠道,举办闻
  (境)外培训考察活动,增进双边或多边交流和合作。
  (二)主要措施
  1.加大继续教育宣传力度
  突出宣传继续教育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方面的典型事例,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执行力度
  严格执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教育的时间和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法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从2003年起,全省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取得执业资格再次注册的必备条件。
  3.探索继续教育的体制创新
  加快继续教育体制的创新,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外资等多元参与的新格局。提高继续教育的社会化程序,逐步培育继续教育培训市场。引导继续教育各主体要素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换培训的供求信息,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放培训市场。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向继续教育投资,按照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开拓继续教育的市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继续教育中。4.加强基地建设
  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等现有继续教育基地的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省、设区的市、县(区)三级培训基地网络,发挥基地在人才培养、新知识传播及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基地建设坚持面向市场,引入市场机制,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则。逐步完善基地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按需办学、按需施教,充分挖掘基地的培训潜力。利用网络、远程教育等现代教学手段,提高办学质量。拓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继续教育服务的渠道,促进开展“产、学、研”有机结合。
  5.推进教学改革
  加强继续教育的理论研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继续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以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和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向以及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要求,编制科目指南和教材,确定继续教育导向性培训内容。
  6.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争取同级财政部门对继续教育经费的支持,多方筹集继续教育经费,改革继续教育费用承担方式,实行国家、用人单位和接受继续教育者共同合理负担。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财力和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需要,将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7.加强继续教育管理队伍的建设
  “十五”期间,对继续教育管理的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求实创新的继续教育管理队伍。
  8.总结推广继续教育先进经验
  加强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增进继续教育信息交流。各级人事部门经常检查各地、各部门继续教育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指导和推动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五、福建省博士后工作“十五”规划
  2001年,省人事厅制定《福建省博士后工作“十五”规划(2001—2005)》。
  (一)发展目标
  站点建设预期目标:到2005年末,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总数达到44个以上,在现有基础上至少翻一番。
  人才培养、使用预期目标:到2005年末,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站点招收博士后总数累计324个,在原有基础上至少翻一番。出站博士后80%留省就业。“十五”期间,在站博士后每人承担2项以上重要研究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占50%以上;每人发表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上的论文总数不低于4篇;全省博士后专利成果和重要科技成果总
  量达44项以上,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30%。
  管理体制改革预期目标:初步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分级分类管理、运转高效灵活、服务及时周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福建特色的博士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猎施
  1.加强站点建设
  鼓励支持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国独资企业、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生产型事业单位申请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条件较差的山区地(市)申请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进一步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逐步形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促进更多的企业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
  2.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
  增加政府投入 “十五”期间,省政府投入博士后工作的预算内经费不低于华东地区中等水平。主要用于:福建省肖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原来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3万元;每年给予新建博士后站点一定的工作启动费,给予博士后人员开展课题研究一定的资助;根据中央给予福建省博士后公寓建设费的数量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各级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的预算内经费,支持当地博士后事业的发展。
  争取社会资金投入 有条件的地(市)或部门设立专项资助资金,由出资者自行决定投入方式、受益人及使用条件。鼓励博士后站点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招收、定向培养博士后。加强同科研、教育、产业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国家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如国家科技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项目等)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依据研究项目解决经费问题。积极向国家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3.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调整管理权限 争取国家人事部把福建作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增强省一级博士后主管部门在博士后管理工作上的综合协调作用。
  构建多种招收、管理模式 扩大省财政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的规模,改革其管理方式,逐渐变直接报批为数量条件控制、备案审核登记,调动设站单位积极性。
  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对连续两年招收不到博士局或管理混乱的站点单位,亮黄牌,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取消设站资格。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学术水平低下的博士后人员,减少或取消对其经费支助,延长出站时间。对优秀站点单位和博士后人员,经费上给予倾斜。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课题或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要给予重点支助。
  制定《福建省博士工作规定》 规范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4.完善服务体系
  加快博士后公寓建设 “十五”期间,采取中央和省各出一部分的方式,在博士后站点相对集中的福州地区集中建造30~40套博士后公寓。各地各站点单位采取措施,建造博士后公寓,解决博士后住房问题。
  推进社会保险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把博士后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以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为主,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保障体系。结合住房制度改革,将博士后住房公积金收缴、住房补贴发放等纳入明确、统一的制度规范中。
  建立面向社会的服务系统 开拓博士后服务于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新途径,促进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建立起博士后面向社会的服务系统,为博士后科技成果评价、转让、孵化等服务。利用博士后人才资源开展科技咨询、讲学、企业诊断、项目承接,服务社会。
  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十五”末期,初步建成与全国联网的博士后信息网络系统,建立起博士后站点库、博士后人才库、研究项目库、科研成果库,实现博士后供求、进出站管理、经费拨款、基金评审、项目招标与洽商、质量评估、经验交流等的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
  5.开展招收博士后工作
  定期举办面向全国的网上招收博士后工作。定期组织博士后站点赴省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考察招收博士后,并与之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采取措施,吸引海外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招收外籍博士来闽做博士后,开拓利用国际人才参与福建省经济建设渠道。
  6.加强领导
  把博士后工作纳入地方和部门的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范畴,摆上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要政策性问题,特别是难点、重点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和业务,做好协调工作。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广造社会舆论,为博士后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