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76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人事争议仲裁 |
分类号: | D927.65 |
页数: | 2 |
页码: | 120-121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和主要工作。2001年11月30日,设立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人事厅,对内称人事争议仲裁处。2003年,组建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确定用3年时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福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体系。2004年3月24日,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对外运作时间、工作规则与仲裁员聘任等问题。2005年,省人事厅加强对省直单位和设区市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开展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审查有关改革方案和合同文本等。至2005年底,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审查当事人递交的仲裁申请书28件,其中决定不予受理的23件,决定受理的5件。 |
关键词: | 福建省 人事管理 人事争议仲裁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