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学法用法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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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763
颗粒名称: 三、组织学法用法活动
分类号: D927.65
页数: 2
页码: 117-118
摘要: 本文描述了福建省人事厅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的要求,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情况。文章详细介绍了活动和培训的形式、内容、考试以及与其他部门合作的情况。同时,还强调了人事普法培训与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学习的结合,紧密联系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实际,组织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管理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 福建省 学法用法 行政培训

内容

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的要求,省人事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行政培训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各地各部门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学习培训。2002年起,用三年时间将全省公务员轮训一遍。成立省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的重大问题,并参与全省培训工作的宣传、检查、指导、考核,组织依法行政师资培训班,为设区市培训师资骨干,组织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全省有11.2万名公务员参加考试,占全省公务员总数的95.3%,考试合格率在97%以上。
  2003年8月,将《行政许可法》列入全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12月,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的通知》,将《行政许可法》培训作为2004年全省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开展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时·将《行政许可法》作为重要内容。随后,又下发,《关于在全省国家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参加各地各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立《行政许可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读本,作为全省公务员培训《行政许可法》师资培训教材。150多名公务员骨干和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省人事厅还与福建行政学院联合举办7期厅、处级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专题研讨班,培训厅、处级公务员675人;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五期省直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培训班,培训350人。全省共有13.73万人参加《行政许可法》考试,少数不合格者进行补考。
  在“四五”普法中,各地将人事普法培训与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学习结合起来,紧密联系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实际,组织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管理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人才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省委贯彻实施意见,中组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组织学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及配套的法规规章和《福建省人才市场条例》《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人事法规。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法规。企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人事管理的内容。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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