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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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761
颗粒名称: 一、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分类号: D927.65
页数: 3
页码: 114-11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2005)的相关内容。该规划旨在培训人事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人事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规划明确了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普法步骤等,并强调了各级人事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组织作用。
关键词: 福建省 人事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

内容

2001年12月,省人事厅编制下发《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2005)》(以下简称“四五”普法)。
  (一)普法目标
  培训人事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人事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人事工作的依法治理。
  (二)普法对象
  “四五”普法的对象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各级领导干部。
  (三)普法内容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各级责任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法律规章。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等政策法规。企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人事管理的内容。
  各级人事部门还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有关决定,如省委的《关于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若干规定》以及《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和《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等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同时,学好福建省普法主管机关要求的公共普法内容。
  (四)普法步骤
  全省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1年至2002年3月)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人事厅调整充实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各地、省直各部门也要健全和完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织,确定办事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普法工作方案的制订与部署工作,并做好宣传发动、骨干培训和准备阶段的其他工作。各设区市人事局于2002年3月底前将普法实施计划报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县(区)人事部门要选拔1~2名业务骨干参加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骨干培训,以带动面上的普法工作。
  2.实施阶段(2002年4月至2004年)
  实施阶段的重点是,组织学习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的普法教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2002年,完成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2003—2004年,在抓好普法教材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注意紧跟立法步伐,对新出台的人事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宣传。
  3.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
  各地、省直各部门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普法的总结检查工作,并写出普法工作总结报告,于2005年3月底前报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各部门的自检自查情况,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验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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