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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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7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普法
分类号: D927.65
页数: 5
页码: 114-118
摘要: 本文详细阐述了福建省在2001-2005年间进行的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针对人事系统的普法活动。该规划旨在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人事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人事工作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普法对象包括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工作部门人事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人员。普法内容包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实施步骤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此外,还建立了学法制度,包括培训骨干、组织考试、宣传制度等,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 福建省 人事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

内容

一、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2001年12月,省人事厅编制下发《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2005)》(以下简称“四五”普法)。
  (一)普法目标
  培训人事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人事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人事工作的依法治理。
  (二)普法对象
  “四五”普法的对象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各级领导干部。
  (三)普法内容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各级责任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法律规章。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等政策法规。企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人事管理的内容。
  各级人事部门还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有关决定,如省委的《关于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若干规定》以及《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和《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等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同时,学好福建省普法主管机关要求的公共普法内容。
  (四)普法步骤
  全省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1年至2002年3月)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人事厅调整充实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各地、省直各部门也要健全和完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织,确定办事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普法工作方案的制订与部署工作,并做好宣传发动、骨干培训和准备阶段的其他工作。各设区市人事局于2002年3月底前将普法实施计划报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县(区)人事部门要选拔1~2名业务骨干参加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骨干培训,以带动面上的普法工作。
  2.实施阶段(2002年4月至2004年)
  实施阶段的重点是,组织学习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的普法教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2002年,完成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2003—2004年,在抓好普法教材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注意紧跟立法步伐,对新出台的人事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宣传。
  3.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
  各地、省直各部门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普法的总结检查工作,并写出普法工作总结报告,于2005年3月底前报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各部门的自检自查情况,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验收。
  二、建立健全学法制度
  2002年6月,组织举办全省人事系统“普法骨干培训班”,各市、县、区人事局、省曲各单位人事处负责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业务骨干近100人参加培训。开设“新形势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人事系统‘四五’普法的目标任务”“贯彻立法法,做好行政立法工作”“行政复议法及其在实施中的若干问题”“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入世对法制建设的影响”5个专题讲座。随后,各设区市也相应组织普法业务骨十培训班,建立普法培训考试制度。组织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全省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考试,及全省人事系统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把法律知识培训考核与干部管理结合起来,将人事十部普法考试成绩和平时学法用法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十部任职、考核、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人事政策法规宣传制度,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通过《海峡人才报》、福建人事信息、福建人事人才网等媒介,宣传人事政策法规与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扩大人事政策法规的影响力。
  省人事厅结合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内容丰富的法制专题讲座。2002年9月,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新形势下法治理念与对策”专题讲座,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人事(干部)处长、人事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共200多人参加。
  2003年,结合举办全省县(市、区)人事局长业务培训班,安排专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行政复议法及其在实施中的若干问题”两个专题讲座,全省50位人事局长参加。
  2005年7月,组织省人事厅机关、直属单位处上干部参加公务员法专题讲座;建立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确定省人事厅普法联络员,加强同全圍人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也按照普法工作要求,确定1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三、组织学法用法活动
  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的要求,省人事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行政培训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各地各部门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学习培训。2002年起,用三年时间将全省公务员轮训一遍。成立省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的重大问题,并参与全省培训工作的宣传、检查、指导、考核,组织依法行政师资培训班,为设区市培训师资骨干,组织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全省有11.2万名公务员参加考试,占全省公务员总数的95.3%,考试合格率在97%以上。
  2003年8月,将《行政许可法》列入全省人事系统“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12月,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的通知》,将《行政许可法》培训作为2004年全省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开展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时·将《行政许可法》作为重要内容。随后,又下发,《关于在全省国家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参加各地各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立《行政许可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读本,作为全省公务员培训《行政许可法》师资培训教材。150多名公务员骨干和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省人事厅还与福建行政学院联合举办7期厅、处级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专题研讨班,培训厅、处级公务员675人;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五期省直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培训班,培训350人。全省共有13.73万人参加《行政许可法》考试,少数不合格者进行补考。
  在“四五”普法中,各地将人事普法培训与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学习结合起来,紧密联系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实际,组织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管理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人才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省委贯彻实施意见,中组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组织学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及配套的法规规章和《福建省人才市场条例》《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人事法规。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法规。企业单位从事人事管理的人员重点学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人事管理的内容。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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