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758 |
颗粒名称: | 三、制定《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
分类号: | D927.65 |
页数: | 1 |
页码: | 114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的立法过程。2001年,省人事厅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福建省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建议将其列入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随后,该规定被列入2001年度省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接着,省人事厅又向省法制办报送2002年省政府规章立项申请表,上报《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被列入2002年度省政府规章调研项目。2003年,省人事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省政府上报相关文件,建议将《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列入地方法规立法计划和优先将《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列入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最终,《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规定》被确定为省政府规章项目,并在2005年获得通过。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也将《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列入地方法规项目,并在2005年获得通过。这些立法工作旨在加强人事争议处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
关键词: | 福建省 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