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750 |
颗粒名称: | 三、调整活动经费 |
分类号: | D632.2 |
页数: | 2 |
页码: | 108-109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1998-2001年,继续执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1995年规定的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标准。2002年12月27日,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调整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标准、用途和管理。2003年1月起至2005年,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556元标准执行,纳入各单位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订阅报纸杂志、节日座谈、慰问探视、参观学习、老年教育、开展文体活动和退休干部福利费、厅级退休干部电话补贴等。该项目公用经费由各单位统筹掌握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或发给个人使用。 |
关键词: | 福建省 退休人员 活动经费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