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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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74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
分类号: D632.2
页数: 6
页码: 107-112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98年至2005年期间,福建省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待遇和退休干部活动经费进行了调整和管理。退休制度包括提前退休的条件和高级专家的延迟退休制度。退休人员待遇包括特殊待遇和一般待遇,特殊待遇包括对全国劳模、英雄、先进工作者等人员的退休费提高,一般待遇包括建房补助费、高龄补助费等。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标准、用途和管理也进行了调整,每人每年556元的标准用于订阅报纸杂志、节日座谈、慰问探视等各项活动。
关键词: 福建省 人事 退休人员

内容

一、退(离)休制度
  1998—2005年,继续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000年3月起,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机构改革目标,用3年时间对省级政府机关
  工作人员进行分流安排,在分流安置期间,执行离退休制度,已到离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凡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对2003年3月底前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离岗待退。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连续1年以上或两年累计上班不足1年的,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人员,予以办理病退。到2005年5月,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基本结束,机关工作人员不再参照上述政策办理提前退休。
  200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目标,对实行财政核拨和财政核补(不含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分流安置。在此期间,要求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对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即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勤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30年的,本人自愿,组织批准,允许提前退休。2000年以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连续1年以上或两年累计上班不足1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人员,经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予以办理病退。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办理病退条件的人员,办理退职。
  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按照国务院1983年颁发的《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办理。2001年后,高级专家亦实行到龄即退制度。
  二、退(离)休人员待遇
  (一)特殊待遇
  1998—2005年,继续执行1978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全国劳模、英雄、先进工作者,政府认为在革命和建设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标准可酌情提高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1998—2005年,教龄满30年,在福建省内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中等和初等成人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少体校、工读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院的公办教师退休时,退休金补助费继续执行1989年10月26日福建省教育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教龄满30年的教师增发退休金补助费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大学)、成人高等院校中具有中级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男满30年、女满25年,符合规定退休条件,在教学岗位上退休的教师,退休时的退休金补助费继续执行1993年5月福建省人事局、财政厅、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高等院校教师增发退休补助费用的通知》的规定。
  对在乡镇农、林、水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0年并获得荣誉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农、林、水岗位上退休的,以及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金补助费继续执行省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3月通过并颁布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至2005年不变。
  对长期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人员增发退休补助费待遇仍执行之前规定。
  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专业技术领域作出巨大贡献的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标准,继续执行1993年的政策。
  (二)一般待遇
  建房补助费1998年,继续执行1996年11月福建省对在房改期间参加购房的退休干部享受建房补助费问题作出的规定,执行至是年12月31日止。
  高龄补助费1998—2005年,继续执行1996年7月省人事厅颁发的对机关、事业单位70周岁以上的退休干部増发高龄补贴的规定。
  “5·12”退休干部待遇根据1999年省委组织部规定,其生活待遇比照同级别的离休干部的公务费、建房补助费、住房修缮费、健康休养费、交通费、高龄补助费、护理费、医疗费、安家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至2005年不变。
  三、调整活动经费
  1998—2001年,继续执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1995年规定的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标准。
  2002年12月27日,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发出《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标准、用途和管理进行调整。
  2003年1月起至2005年,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556元标准执行。其中属于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科目中列支,主要用于订阅报纸杂志、节日座谈、慰问探视、参观学习、老年教育、开展文体活动和退休干部福利费、厅级退休干部电话补贴,及活动场所器材的添置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必要开支等。该项目公用经费由各单位统筹掌握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或发给个人使用。
  四、扶持场所建设
  1994年,全省投入场所建设扶持资金200多万元,各地因陋就简开辟各类活动场所4193个,面积近30万平方米。
  1998年,省人事厅协调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原省计委)拨款扶持财政困难的县
  (市、区)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扶持古田县、上杭县、光泽县各13万元,三明市三元区、安溪县各10万元,尤溪县、屏南县各8万元,用于活动场所建设。
  2001年10月29日,省人事厅、省发改委扶持宁化县、柘荣县、华安县、政和县、长泰县、明溪县、古田县、泉港区、永安市、连城县、光泽县以及省直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各10万元,用于场所建设、改造。
  2002年10月30日,省人事厅、省发改委扶持建宁县、大田县、屏南县、龙文区、松溪县、长汀县、长泰县等困难县(区)各10万元,用于场所建设。
  五、开展社会化管理与活动
  (一)管理
  1990年2月,福建省针对退休干部呈现数量大、增长快、多层次、老龄化的特点,根据人事部关于“干部退休制度应立足改革,总体目标是实行社会保险和社会化管理”的改革构想,从完善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服务退休干部的目的出发,分别选择在仙游县、建瓯市进行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工作试点。
  1991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转发省人事局〈关于推行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建立一种新的管理体系——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其核心是国家、社会、单位、家庭相配合,并形成服务网络,依靠退休干部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改变国家统包、部门单一管理的现状,克服资金短缺、入手不足、社会调节困难,而实际存在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并要求在1991年底前,全省3/5的县(市)区实行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此后,各地退休干部协会应运而生。
  到1994年,全省9个设区市80个县区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全部达标。各地建立自管组织1562个,专兼职管理人员5272人,省、县、乡、村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2004年3月和5月,省人事厅对各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数、机构设置、工作状况、活动场所、器材及设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了退管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情况。2005年,又对福州、厦门、漳州、莆田、南平、龙岩等15个市、县及十个省直单位退管工作进行调研,加强了解与沟通,并收集基层退管机构及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活动
  1998—2005年,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举办第7~14届“巾帼杯门球赛”,连续举办第15~23届“新春杯棋牌赛”,连续举办7届“人事杯”门球邀请赛。
  1999年4月12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干部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退休干部的通知》。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严格评选,6月9日,省人事厅授予福州市人事局保险退休处等30个单位“福建省干部退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47人“福建省干部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46人“福建省先进退休干部”称号。
  2000年、2001年、2004年分别在省人事干部学校举办六期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退休业务培训班。参训对象为省直及地市、县区工资、退休办人员。培训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各类津贴、补贴归并、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贴归并等规定和建立退休人员退休费管理手册等制度。
  2003年8月,省人事厅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庆祝2003年老年节活动的通知》。12月26日,省人事厅在福州西湖露天广场组织“牢记传统,唱响未来——纪念毛泽东诞辰110周年老年群众歌会”,省直机关600多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8月,省人事厅会同省委老干部局、省老龄办等部门,开展全省首届“健康老寿星、健康老干部”评选活动,共评选出福建省首届老干部“健康老寿星”12人,“健康老干部”41人。老年节前夕,在福州大戏院举行颁奖大会,王三运、黄小晶、李宏等省领导出席大会。
  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省人事厅举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征文活动”,收到全省退休干部撰写的79篇学习体会文章。评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16名,纪念奖34名,单位组织奖3名。
  2004年5月至2005年10月,分别组织4批共2200人次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九九夕阳红”幸福老人团赴新长江三峡、神农架、三峡人家、安阳红旗渠、太行大峡谷、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和婺源、景德镇、云台山、兰州、西宁、敦煌、新疆吐鲁番、乌鲁木齐、西安专列旅游活动。“五一”节前夕,在福州温泉公园音乐广场举办由1000多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的“团结就是力量——庆‘五一’老同志歌会”。9月29日,为庆祝国庆55周年和纪念邓小平100周年诞辰,在福州大戏院举办文艺会演。全省200多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同月,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省人事厅组织完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46名退休(退职)抗战老同志纪念章的颁发工作。是年,各地组织1700多名离退休老干部观看大型话剧《谷文昌》、电影《暖春》和越剧《江姐》。
  2004—2005年,先后召开6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研讨会和座谈会。各级退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对做好新形势下的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会议研讨,并交流各地退管工作经验和做法。
  2005年9月上旬,省人事厅与省委老干部局联合在福建会堂举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文艺晚会”;组织省直机关2000多位老同志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歌咏比赛”。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省人事厅都会同有关部门走访慰问部分特困、重病退休干部及老专家、学者、院士及老寿星,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送上慰问金,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六、发挥作用
  1996年,福建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达19.8万人。1997年夏,全省退休干部参与二次人才开发活动。通过专业协会推荐、单位返聘,有8.44万退休干部参与4000多家经济实体、个体经商和种养业创业活动,创产值6亿多元。
  1998年9月3日,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建立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数据库的通知》,要求各地、市人事局必须负责建立市(地)退休人员数据库,有条件的县(市)也可以建立本地区的退休人员数据库。省直机关单位信息采集表报送省人事厅进行集中录入。1999年,补充和完善退休干部信息数据,完成入库人员20.8万人,审核录入信息70余万条。
  1999年8月,省人事厅组织各市(地)退休办主任和分管局领导25人赴云南等地考察学习兄弟省、市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经验和对二次人才开发政策的研究。
  2004年12月,“福建省银色人才信息库”开通。当年,帮助推荐100多名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在各条战线发挥作用。
  2004—2005年,省人事厅先后同老科协、财政厅、卫生厅等部门开展“银龄行动”,组织退休老专家赴龙岩、漳平、连江等地的贫困山区农村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为群众提供科技咨询、科技普及、义诊活动,累计免费赠送资料260本,免费送岀药品价值1万余元,为农民群众看病1600多人次。
  2005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9号文件精神的意见》,明确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兴办以科技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以及科研设计、经贸、教育、医疗等为社会服务的实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各地审核审批部门要相互配合,简化手续,给予扶持优惠等。5月27日,省人事厅与中园海峡人才市场联合举办全省首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会。参加现场招聘的单位共40多家,提供50多个专业的200多个职位,有700多名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前往应聘,496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泉州市有200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化工、电子信息、路桥、探矿等科技服务和教育创新活动。“十五”期间,华侨大学退休教授庄有土研发出异型石板材机械,获得八个专利,获“尤里长(德国)世界博览会金奖”,“环锯”项目国内首创,达世界先进水平,转让南安市厂家批量生产,产值达千万元。龙海市人事局找准切入点,组织离退休十部开展服务“三农”活动,开设以431《科技工作者为骨干的“农村科技110”专家热线,农民在生产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便可得到专家的解25。福州、南平、龙岩、宁德四市离退休人员创办经济实体,生产总值达7972万元,创税利332万元。龙岩市永定县组织气象老专家深入湖坑土楼,通过对振成楼内四季代表气候25素的现场观测,并与邻近方砖楼及大气观测点进行统计分析比较,探索出振成楼的规25特色,编写《振成楼楼内小气候特色及成因研究》的成果报告,为向联合国申报王楼世界文化遗产提供科学依据。2000—2005年,全省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类科普宣传讲座1700场次,送去各类科普读物3.2万册,直接受益人数达17.73万人次。
  截至2005年,全省有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约14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万多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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