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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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74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保险
分类号: F840.61
页数: 1
页码: 106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98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农村和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并防止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动用基金。当年,全省机关社会保险机构成立并开展养老保险业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和参保在职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全省参加失业和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51263人和16738人。1一9月,全省收缴失业保险基金267万元,支付失业救济金39万元,结余228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115万元。两项基金历年滚存结余分别为37万元和107万元。1999年,社会保险工作职能由省人事厅正式划转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
关键词: 福建省 人事 社会保险

内容

1998年11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对农村、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社保机构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得随意转让和自行处置社保机构的固定资产,各级社保机构结合年度各项工作,对基金、管理费、固定资产、人员调入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对清查中发现从基金中抽调资金挪作他用或违规处置社保机构固定资产的,追回全部资金,并吸取教训,防止今后发生类似情况。为防止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他行政部门)以任何名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动用养老保险基金
  (含调剂金)或管理费现象发生,省人事厅进行监督检查,对经查实确实从基金中抽调挪作他用的资金,须如数追回归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在通知下发后发生的挪用基金或管理费,除如数追回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通知》精神,省人事厅要求各级机关社保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继续保持现行的机关社保机构运营机制,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省政府赋予机关社保机构的
  工作职能。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各级各类社保机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不得再调人新的工作人员。
  当年,全省9个地市、83个县(市、区)均成立机关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其中有34个县(市、区)养老保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投保。全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1.8万个,参保在职人员49万人,养老保险滚动存结余由1994年底的2400万元上升到是年的5亿多元.。全省参加失业和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51263人和16738人。1一9月,全省收缴失业保险基金267万元,支付失业救济金39万元,结余228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115万元。两项基金历年滚存结余分别为37万元和107万元。
  1999年4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归口统一管理的通知》,从2000年起,社会保险工作职能由省人事厅正式划转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管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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