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人事志(1998—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7744 |
颗粒名称: | 一、福利费 |
分类号: | C913.7 |
页数: | 1 |
页码: | 103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1998年,福利费按工资总额提取,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元。年终结余不缴,结转下一年度使用,不能挪用。福利费用于工作人员及家属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单位集体福利开支及少量慰问品开支,除个人困难补助外,可提取30%~4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
关键词: | 福建省 福利待遇 福利费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1998-2005年福建省人事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记述“九五”、“十五”期间全省人事部门在推进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包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良好用人环境,培养、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主要做法。